太原11月1日电 (杨静)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1月1日发布消息,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同意,自2023年1月1日起,该省失业保险金标准计发比例由85%调整为该省一类最低工资标准的90%。今后,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按此比例自行调整。
以目前最低工资标准计算,调整后山西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为1692元,参保失业人员每月将增加收入94元。此次失业保险待遇调整是该省继2021年10月1日后连续两年提高,保障了参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。(完)
从11.35亿美元到5.94万亿美元——中国国际经贸地位显著提升
国家医保局飞行检查68家定点医疗机构 发现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.03亿元
文章版权声明: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上海鲁隆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原创文章,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。
